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命题及考场编排工作的 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4-05-06330

各二级学院:

现将2023-2024学年第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命题及考场编排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1.考试课程考核。由教务处统一排考,考试时间为2024年71-5日。

2.考查课程考核。非公共选修课,课程结束后由开课学院统一安排考场和时间学生所在学院提供监考教师考场安排需在教务系统中预约教室,排考应考虑教室座位数和考生人数,考生座位应拉开距离,依据隔位就座的原则,条件允许时,应尽可能拉开学生前后左右的距离,考试安排由开课学院6月10日上午下班前报送教务处备案附件6公共选修课,课程结束后由授课教师自行组织考核

二、命题及制卷

(一)试卷命题

1.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开设的课程(包括理论课、实验课和实践课)都应进行考核。命题以教学大纲为依据,遵循“因材施考、难度适中、类型多样、题量适宜”的原则。对口招生专业的课程考核,应区别其他普招专业,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拟制难度适宜的试卷。

2.由教学系(教研室)组织教师同时准备内容、份量和难易程度相当的A、B两套试卷,附参考答案或评分标准,并注明得分点(模板见附件),且A、B两套试卷的重复考题分值不得超过30%。同一份试题中不能出现有重复的内容试题。鼓励二级学院加强课程试题库建设,考试命题可来源于试题库。试卷必须严格按照教务处统一制定的模版制作。

3.凡课时、学分、教学大纲要求相同的通识教育课、学科基础课和部分专业课,均应实行统一命题,各二级学院要严格审查。

4.各教学系(教研室)开设课程拟选用的试卷由本系(教研室)主任负责审查。命题教师正确完整填写2021版《命题审批表》,并另附该课程考核对课程教学目标的支撑说明表(参考模板见附件3),确保课程名称、教学班、参加考试人数等信息准确无误,经系(教研室)主任审核后,报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审批,并交给教学办公室主任(以下统称“教学秘书”)确认,教学秘书务必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核对参加考试人数,确保准确无误。

若因分管教学副院长、教学系(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审查不严造成试卷出现重大问题,将负审查责任。命题结束后,出卷教师要严格保密,不得和其他教师交流试题、更不得泄题,否则按相关文件处理。

(二)考核方式改革

学校鼓励教师进行考核方式改革,发挥考核对“教”与“学”的引导作用,强化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培养。拟采取新的考核方式的课程,由课程组或任课教师提出改革方案,经教学系(教研室)主任同意后报学院行政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批。

(三)试卷交送、领取及保密要求

1.教学秘书将本学院所有的试卷按考试和考查两类汇总后,交给教务处教务管理科统一印制。各二级学院考查课试卷提交截止时间为522日下午下班前,考试课试卷提交截止时间为529日下午下班前。二级学院需留存《命题审批表》、支撑说明表的复印件。

2.各二级学院610日领取考查课程试卷有特殊要求的请提前与教务科联系626-28日领取考试课程试卷(具体领试卷方式、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3.试卷相关责任人应严格做好相应环节试卷保密工作,严防试卷、试题泄漏。试卷在命题、打印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卷应及时销毁。试卷相关责任人包括:出卷教师、教学系(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学院分管领导、教务管理科验卷人、试卷印制环节相关人员、有机会接触试卷的相关人员。

三、期末考试系统内考场编排及监考人员名单设置

1.各二级学院以教学系(教研室)为单位,组织任课教师认真核对集中安排考核课程及授课班级信息、系统内班级人数、考核方式等信息,核对无误后,51717:00前由二级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2023-2024学年第学期期末考试统一安排课程考试任务维护。

2.教务处524日前初排统一安排课程的考试地点与时间,527日前二级学院核查课程考试安排情况,如有问题及时反馈,529日教务处公布期末考试时间和地点信息。

3.二级学院于610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内安排期末考试监考教师,除离退休、外聘教师、考务及巡视人员(包括处级党政领导、教学秘书和教务员)外,所有加入教学系(教研室)的专、兼职教师均须参加监考。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监考,需填写《淮南师范学院期末考试监考请假审批表》(教务处网站下载)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总教师数的10%。请假审批表留存各二级学院,请假教师名单汇总表(电子和纸质)交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其中电子汇总表通过电子政务发教务处徐方。

4.二级学院务必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正确导入监考教师,并设置行政兼职教师最大监考次数为2。由于监考教师名单导入不准确或未设置行政兼职教师最大监考次数而造成这些老师的排考次数较多问题,由二级学院向相关教师说明并协调解决。教务处621日前公布期末考试监考安排。

5.因支教、实习等原因不能参加期末考试(考查、考试)的学生,须在本课程考核前至少一天,从教务管理系统内申请缓考,教务处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缓考申请。

四、其他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成立考试工作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组织所有监考教师考试前认真学习《淮南师范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程修订)校教学〔2023〕55号要求;要强化责任,扎实细致地做好期末考试准备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6.zip

1.淮南师范学院试卷模板

2.淮南师范学院试卷批阅及参考答案模板

3.XX学院课程考核对课程教学目标的支撑说明表(2021版)

4.期末监考请假人员名单汇总表

5.淮南师范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程(修订)

6.期末考查课考试安排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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