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届毕业生毕业资格预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4-04-2912297

各二级学院:

根据2024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计划安排,教务处在前期毕业资格初审工作的基础上,已完成了2024届毕业毕业生毕业资格智能审核系统的开发和数据维护工作,现正式开展毕业资格预审核工作并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资格预审核

(一)学生自主审核

2024届毕业生可通过教务处主页毕业资格审核页面完成在线自主审核。学生需在毕业资格审核页面输入学号和身份证号自主查阅当前学业修读完成情况以及是否满足毕业资格与学位授予资格要求。

每个2024届毕业毕业生须在2024年5月8日前进行毕业资格自主审核,做到确知晓自己当前的学业修读情况。

(二)二级学院批量审核

各二级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可登录教学信息化管理平台,进入毕业资格审核系统对本学院学业进行批量审核。

二、预审核结果说明与处理

(一)结业--有课程不及格

1.如不及格课程为学生当前所在专业应修读课程,需重修课程;

2.如不及格课程不是学生当前所在专业应修读课程或是学生误选、多选课程,需办理课程成绩删除手续;

3.如不及格课程学生已重修通过,但重修课程代码与原课程代码不一致,需办理课程替代手续。

(二)结业--必修\专业选修课学分不足

每个专业学生当前已获得非公选课程学分与本学期已选课但还未录入系统的非公选课学分之和应大于或等于本专业人材培养方案规定的非公选课总学分。如发现学分不足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学生当前存在已修读不及格课程,待不及格课程重修合格后满足学分修读要求后方可毕业;

2.学生存在有课程应修读未修读情况,待未修读课程学分获得后满足学分修读要求后方可毕业;

3.学生已修读课程成绩未录入教务系统或已开设课程未进教务系统,待相关课程成绩进入系统后满足学分修读要求后方可毕业。

(三)结业公选课、公共体育课、学位课程学分不足

以上学分不足情况都需重修或补修相关课程学分,待学分满足后方可毕业。

(三)不授予学位

1.学生结业的不授予学位,待符合毕业条件后方可满足学位授予条件;

2.学位核心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足2.0的不授予学位,如学生存在学位核心课程绩点较低的情况,待重修相关课程提高学分绩点后方可满足学位授予条件;

3.如学生已学位课程与系统内学位课程代码不一致,需办理课程替代手续后方可满足学位授予条件。

三、异常情况反馈与处理

1.学生本人或二级学院在进行毕业资格预审过程中,发现学生已按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修读完全部课程并合格的,但仍然存在学分不足等不满足毕业、学位授予条件的,应及时对照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信息与学生修读课程成绩进行逐一比对。对于发现诸如人才培养方案有误、课程漏开、成绩未及时录入、系统课程学分错误等问题的,在查明核实清楚具体原因后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相关处理意见到教务处进行审核处理。

2.学生本人对预审核结果有异议的,需向所在二级学院教学办公室反馈并进行核实处理。如发现问题,由相关二级学院核实情况后向教务处统一反馈。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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