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相关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4-02-22698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新学期即将开学,为保证开学初各项教学工作的平稳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本学期2月26日正式上课,教学周起止日期为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6月30日,共18周。所有理论课程、实验(实践)课程、集中安排实践教学环节要依照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教学进度安排组织教学活动。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好开学第一课,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强化安全教育,营造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校园氛围。

二、开学初教学任务安排

1.主修专业开课

1)教学运行课表。二级学院要检查本学院各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落实情况,再核查课表是否有冲突,要做到教师、学生、班级和教室四课表完全一致。通知教师和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课表,不得通过如“超级课表”等第三方软件查询课表,避免出现差错。课表已于1月19日公布,原则上不予调整,若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由开课学院制定好调整方案,办理审批手续,由二级学院教学秘书至教务管理科调整。

2)教学日历填写。除实验课程(课程实验)外,所有开设课程务必在3月1日22:00之前完成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教学日历填写,二级学院教学系(教研室)主任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由于实验课程(课程实验)在实验教学管理系统安排教学运行,因此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务必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教务管理系统中该门实验课程设置为不填写教学日历。

教学日历填写和审核要根据《淮南师范学院课程教学主要环节质量标准》(校教学〔2020〕9号)文件要求,做到信息准确,内容清楚。除批准的调停课原因外,教师应严格按教学日历组织授课,正、负偏离不得超过4课时。

3)实验课程要求。各实验(实践)中心要准确梳理统计本学期开设的全部实验课程(含课程实验)的实验教学任务和项目,实验课教师在实验教学管理系统完成实验排课,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实践教学要求

1)各二级学院根据《关于开展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扎实、有序推进毕业论文(设计)中后期工作。

2)本学期有师范专业教育实习任务的二级学院要在开学第一周在实习管理平台中做好实习生和指导教师分配,并根据实习基地安排与实习单位做好协调对接,根据教育实习计划妥善安排好实习相关工作。

3)3月20日前完成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的教育实习成绩评定并上传教务系统。相关二级学院要根据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方案启动各项考核工作。

4)本学期有非师范专业实践教学任务的二级学院,请于3月1日前将实践教学环节实施方案电子版通过电子政务发实践教学管理科蔡士凯,纸质版报送实践教学管理科(105室)备案。

2.辅修专业开课

辅修专业课程3月11日开课,相关学院要再检查辅修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落实情况,通知教师和学生按时上课。所有开设课程务必在3月1日22:00之前完成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教学日历填写,二级学院教学系主任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

3.公共选修课开课

公共选修课3月18日开课,具体要求见《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网上选课的通知》。

4.期初补缓考工作

期初补(缓)考安排在3月2-3日进行,2月29日学生可登录教务处网站查询考试安排。具体要求见《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补(缓)考工作安排的通知》(另行通知),各二级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一位考生带好证件,按时参加考试。

5.教学保障工作

1)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处要保证在2月22日前将所有教室门打开,做好教室桌椅维护、卫生保洁、照明、粉笔等开学准备工作。做好教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实验实训室、体育场地等所有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的用电用水全面检查与维修,确保能够及时投入使用。

2)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做好多媒体设备的维护,确保上课设备正常运行。

3)各实验(实践)中心做好实验课上课前的一切准备,确保实验上课正常进行。负责检查实验室的水、电是否畅通,有问题及时报修;完成实验仪器设备检查、调试;做好实验耗材、实验教学运行记录本以及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签到本(或其他考勤方式)等的准备工作;提前整理好实验卫生清理等工作。确保实验课程按时、按要求开出。

4)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按各自职责范围做好各项教学辅助、教学服务工作的检查,确保开学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教学巡查与听课工作

1.各二级学院成立教学工作检查小组(附件1),做好开学初教学工作自查。重点检查课表安排、教材发放、仪器设备等教学管理工作是否到位,教学秩序是否良好,记录学生出勤、教师到岗和教室冲突等情况,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向教务处反映。

2.各二级学院领导、教学系主任应在本学期第一周深入教学一线进行抽查性听课,了解本单位教师备课情况和学生学习状态。各二级学院“听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请于2月25日下午下班前报送教务管理科备案。基层教学组织的听课记录的真实性和听课任务的完成情况将与基层教学组织年度教学考核挂钩,未完成规定听课节数者,除按校教学〔2019〕45号文扣分外,当事人当年教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级。

、其他工作安排及要求

1.2月24-25日发放本学期学生教材,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各二级学院对照教学计划认真核对本学期征订的教材,如有漏订、重订、少订等情况,请于3月1日前联系教材管理科处理。

2.原则上教师本学期第一周不得调停课,确实因公、因私需调课的,必须按《淮南师范学院教学调停课管理办法(修订)》(校教学〔2019〕2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调停课管理的通知》(教务〔2021〕6号)规定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办理调课手续,二级学院要及时严格审核。调课未在系统里办理调课手续的,一律按私自调课处理,构成教学事故的,按教学事故处理。

3.加强外聘教师与校内教师同质管理,严格准入制度,严守课堂教学纪律和教学规范。凡承担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授课任务的外聘教师(含返聘、延聘等),各二级学院要在2月25日前办理聘用手续,并向外聘教师传达学习淮南师范学院相关教学管理文件,确保教学质量。

4.若因法定假期而未完成的教学任务,教师要自行安排补课。

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高度重视,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准备,确保本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附件1-4.zip

1.二级学院教学工作检查小组(模板)

2.淮南师范学院课程教学主要环节质量标准(校教学〔2020〕9号)

3.淮南师范学院教学调停课管理办法(修订)(校教学〔2019〕26号)

4.关于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调停课管理的通知(教务〔2021〕6号)

 

 

                                         教务处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