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排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3-11-06314

各二级学院:

根据《淮南师范学院排课工作管理规定(暂行)》(教务〔2022〕23号)要求,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排课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排课工作安排

1.11月24日(12周周五)前,二级学院填写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执行表(附件1)、《集中实践教学环节计划汇总表》(附件2)。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统一安排工程训练(金工实习)时间周次,填写工程训练安排表(附件3)。

2.12月1日(13周周五)前,各二级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所有专业教学执行计划的录入和专业课的教学任务落实。体育学院、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金融与数学学院、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等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公共课的教学任务落实,安排好授课教师。公共课开课学院在落实公共课任务时,原则上要求同学院、同年级、同专业合班,实践环节时间不一致的班级不允许合班。

3.12月15日(15周周五)前,教务处教务管理科负责在教务管理系统内完成公共课程的排课。

4.12月29日(17周周五)前,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负责在教务管理系统内完成专业课排课。各二级学院根据由教务处分配的教室区域(附件4)进行专业课程安排,排课时尽量让学生上课教室固定,避免学生课间转场流动。课表安排完成后,请认真核对课表,如有问题及时进行微调,教务管理科积极协助完成。

5.2024年1月5日(18周周五)前,教务处公布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教师和学生可以根据教学任务安排合理规划下学期工作和学习活动。

二、相关要求

1.主修专业学生,2020级、2021级使用2020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22级、2023级使用2022修订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课计划中课程代码一律使用相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代码。辅修专业学生,使用相应的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实验(实践)课在教务管理系统排课,明确分组、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和上课地点。实验(实践)课详细运行安排在实验教学管理学系统排定,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开课计划和任务需录入到教务管理系统中。集中分段实践由教务处统一在系统中设置禁止排课。二级学院若有集中安排的实践类课程,11月24日(12周周五)前报送材料至教务管理科。

4.排课相关规定详见《淮南师范学院排课工作管理规定(暂行)》(附件5),请各二级学院排前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并遵照执行。

5.各二级学院要统筹做好外出学习或短期培训教师的授课任务安排。课表公布后原则上不予变动。

三、材料提交

请各二级学院于11月24日12周周五前完成《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执行表》(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集中实践教学环节计划汇总表》(附件2)、《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工程训练课程安排》(附件3)等材料,并分别将电子版附1、3发至徐方电子政务,附2、3发至蔡士凯电子政务,教学副院长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材料,分别交至行政楼107、105室。

联系人:教务管理科徐方6863557,实践教学管理科 蔡士凯6863556。

 

附件1-9.zip

1.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执行表

2.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集中实践教学环节计划汇总表

3.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工程训练课程安排

4.淮南师范学院排课区域教室分配表

5.《淮南师范学院排课工作管理规定(暂行)》(教务〔2022〕23号)

6.课程库课程信息录入说明

7.淮南师范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变更审批表

8.淮南师范学院多位教师共同承担同一门课程审批表

9.特殊时段排课申请表

 

教务处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