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师范毕业生管理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3-07-06702

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核对和完善教师教育相关数据的通知》的相关要求,需要在715日前完善并更新我校2023届师范毕业生管理信息。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22年我校已统一上报所有在校师范生信息,此次填报只需对2023届师范毕业生信息进行完善更新。各相关二级学院要逐条核对教务处下发的《2023届师范毕业生信息填报表》中每个学生的相关信息,如需填报、补充或修改的在表格中直接更改。具体项目内容填报要求如下:

1.学生在读期间是否受奖励、在读期间是否受处分两项根据学生实际奖惩情况选择是或否;如学受过奖励或处分的,需在对应列中填写具体奖惩情况,其中奖励为校级及以上的表彰或奖励。

2. 修读教师教育课程学分(含教育实践)和累计教育实践周数两项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和周数填写。其中累计教育实践周数不得少于18周。

3. 是否修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师教育必修课程、是否完成教育实践任两项根据各专业当前已修读课程和完成的教育实践任务情况如实填写。目前所有学生填报默认都已完成,如有学生未完成的需选择否。

二、全国高校师范生信息管理系统已全面启用,标志师范生管理进一步精细化,报送数据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师范类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相关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填写,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

三、各相关二级学院汇总填报好信息后,务必于715日之前将《2023届师范毕业生信息填报表》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科。

附件:2023届师范毕业生信息填报表(电子政务下载)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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