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排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2-10-27581

各二级学院:

根据《淮南师范学院排课工作管理规定(暂行)》(教务〔2022〕23号)要求,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排课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排课工作安排

1.11月8日前,二级学院填写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执行表(附件1)、《集中实践教学环节计划汇总表》(附件2)。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统一安排工程训练(金工实习)时间周次,填写工程训练安排表(附件3)。

2.11月18日前,各二级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教学任务落实。体育学院、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金融与数学学院、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等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公共课的教学任务安排。

3.12月2日前,教务处教务管理科负责在教务管理系统内完成公共课程的排课。

4.12月16日前,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负责在教务管理系统内完成专业课排课。各二级学院根据由教务处分配的教室区域进行专业课程安排,排课时尽量让学生上课教室固定,避免学生课间转场流动。课表安排完成后,请认真核对课表,如有问题及时进行微调,教务管理科积极协助完成。

5.12月30日前,教务处公布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教师和学生可以根据教学任务安排合理规划下学期工作和学习活动。

二、相关要求

1.主修专业学生,2019级使用2018版人才培养方案,2020级、2021级使用2020版人才培养方案,2022级使用2020版(修订)人才培养方案辅修专业学生,使用相应的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实验(实践)课在教务管理系统排课明确分组、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和上课地点。实验(实践)课详细运行安排在实验教学管理学系统排定,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开课计划和任务需录入到教务管理系统中。集中分段实践由教务处统一在系统中设置禁止排课。二级学院若有集中安排的实践类课程,11月8日前报送材料至教务管理科。

4.排课相关规定详见《淮南师范学院排课工作管理规定(暂行)》(附件4),请各二级学院排前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并遵照执行。

三、材料提交

请各二级学院于11月8日前完成《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执行表》(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集中实践教学环节计划汇总表》(附件2)、《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工程训练课程安排》(附件3)等材料,并分别将电子版附1、3发至徐方电子政务,附2、3发至蔡士凯电子政务,教学副院长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材料,分别交至行政楼107、105室。

联系人:教务管理科徐方15855681181,实践教学管理科蔡士凯18605542272。

 

附件:

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执行表

2.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集中实践教学环节计划汇总表

3.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工程训练课程安排

4.《淮南师范学院排课工作管理规定(暂行)》(教务〔2022〕23号)

5.课程库课程信息录入说明

6.淮南师范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变更审批表

7.淮南师范学院多位教师共同承担同一门课程审批表

8.特殊时段排课申请表

附件1-8.zip

 

教务处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