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 期中结束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2-10-17707

各二级学院: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进度安排,将在115-6日进行本学期前10周(含第10周)结束的课程考核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课程

本学期各学院安排在第10周(含第10周)以前结束的考试课、考查课及技法课程等。

二、考试时间

1.考查课程考核。单班在最后一次上课时随堂进行;如果涉及多个班级,最后一个班授课结束后,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负责组织统一考试。

2.考试课程考核。在课程结束后由教务处统一排考,考试时间为202211月5-6日(教学运行第十周双休日)。

三、命题及制卷

1.所有课程均应按课程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要求组织命题。

2.每门课程(考试、考查课程)出A、B两套试卷,各附审批表2021版)一份(A、B卷各用一份),信息填写正确、完整。二级学院教学办公室主任(教学秘书务必核对参加考试人数,确保准确无误。

3.考试课程试卷送交教务处考试管理科统一印制,送交截止日期为1028日;考查课程试卷由各学院教学办公室主任(教学秘书)在考试前两天收齐后统一交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印制。

4.所有考核课程试卷由二级学院统一交教务处教务管理科,教务处不接收任课教师个人送试卷。

5.各学院应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

四、考试任务维护

10月21日前,各二级学院要依据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考核方式要求,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考试任务维护。若发现教务管理系统中课程考核方式与人才培养方案不一致,必须提交课程考核方式变动申请,教务处同意后,方可进行修改。

五、考试安排

(一)监考安排表公布时间

1.考试课程的考核:由教务处2022112日公布。

2.考查课程的考核:由二级学院202210月20日前将监考安排表纸质版报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备查。

(二)监考教师安排

1.各开课二级学院按本学院课程考试场次的2倍提供监考教师,1031日前二级学院将监考教师名单导入系统。

2.各二级学院应组织监考教师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淮南师范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程》、《淮南师范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3.监考任务落实后,不得随意调换。如确有特殊情况,监考教师应提前到所属二级学院教学办公室填写《淮南师范学院考试监考调换申请表》(附件1),考试时替换监考任务教师必须持原件备查。

六、阅卷及录入成绩

课程考核结束后,各学院组织教师阅卷、录入成绩(成绩录入截止时间:11月138:00),只保存,不用提交。试卷按要求装订并由各学院(部)保存,学生成绩纸质版在期末考试结束后统一报送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应按照《淮南师范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程》(校教学〔2017〕31号)要求做好期中结束课程考核的有关工作,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教务处安排人员抽查巡考考查课考试现场。

 


附件:淮南师范学院考试监考调换申请表.doc

 

 

教务处

 202210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