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相关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2-08-171936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2022-2023学年教学日历安排,新学期即将开学,为确保开学初各项教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本学期2019、2020、2021级老生8月29日正式上课,2022级新生9月19日正式上课。教学周起止日期为2022年8月29日至2023年1月1日,共18周。所有理论课程、实验(实践)课程、集中安排实践教学环节要依照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教学进度安排组织教学活动。

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好开学第一课,加强学生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教育,遵守和执行学校的防控要求;授课教师上课时要加强对学生考勤,若发现异常,第一时间向学生所在学院报告。

若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中高风险地区学生不能按时返校,学生所在学院要在开学前一周做好相关学生的统计工作,教务处根据实际需求,积极协助开课学院和授课教师,及时调整授课安排。授课教师要充分利用“淮南师范学院智慧教学平台”、QQ、微信课程群等网络手段,上传课程教学内容和电子课件等资源,指导学生自学,关注学生反馈问题,为学生及时答疑。相关学院要指导学生做好个人防护,并根据学生实际需求做好心理辅导。

二、开学初相关工作

(一)主修专业开课

1.教学运行课表。二级学院要认真核对教学运行课表,全面掌握本学院各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落实情况,要做到教师、学生、班级和教室四课表一致。具体时间节点要求如下。

1)8月19日前,本学期课表在教务管理系统安排调整结束。

2)8月22-23日,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内进行课表查询,如果课表安排有课程冲突、座位冲突等影响正常教学的问题,及时联系本学院教科研办公室主任(教学秘书)到行政楼107进行课表调整。课表查询期间,教师个人原则上不予调整课表,因特殊原因必须进行调整的,需提前查询好授课调整信息,填写课表调整申请表(附件1),拟调整后的信息不得与其他教师课表冲突,报二级学院审批汇总后,由学院教科研办公室主任(教学秘书)8月24日集中到行政楼107进行调整,调整时不得变动其他教师课表。

3)8月24日17:00发布本学期课表,课表不再调整,二级学院通知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内查询课表。

2.教学日历填写。除公共选修课、实验课程(课程实验)外的所有开课课程务必在9月4日之前完成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教学日历维护,二级学院教学系(教研室)主任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教师上课时携带教学日历备查。

由于实验课程(课程实验)在实验教学管理系统安排教学运行日历,因此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务必在9月4日之前将教务管理系统中该门实验课程设置为不填写教学日历。

教学日历填写和审核要根据《淮南师范学院课程教学主要环节质量标准》(校教学〔2020〕9号)文件要求,做到信息准确,内容清楚,还应考虑到法定节假日对教学安排的影响。除批准的调停课原因外,教师应严格按教学日历组织授课,正、负偏离不得超过4课时。

3.实验课程要求。各实验(实践)中心要准确、规范地填写本学期开设的全部实验课程和课程实验的实验教学任务统计表(附件2)和新增或变更的实验教学大纲统计表(附件3),9月2日下班前将两表电子版通过电子政务报送至实验教学管理科戴文俊,统一导入实验教学管理系统。实验课教师开学第二周内(即9月11日前)在实验教学管理系统完成实验排课。

4.实践教学要求。

1)本学期有实习任务的二级学院要与实习单位做好协调对接,根据实习单位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制定实习计划,妥善安排好实习相关工作,进一步完善校内校外实习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并将最新预案纸质版报送实践教学管理科(行政楼105室)。

校外实习,学生与指导老师、实习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在满足国家、安徽和实习单位防疫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可按照原计划完成实习,亦可按照学校返校相关要求由相关学院安排相关实习。校内实习,各二级学院将充分利用和挖掘各类实习资源,提前做好开学后的实习工作安排,统一安排学生实习工作。

2)本学期有其他实践教学任务的二级学院,9月9日前将实践教学环节实施方案电子版通过电子政务发实践教学管理科蔡士凯,纸质版报送实践教学管理科(行政楼105室)备案。

3)本学期有教育实习任务的二级学院,9月2日前将教育实习计划(实习人数、实习类型和集中实习学生人数及名单)电子版通过电子政务发至教师教育实践科刘文德,纸质版报送教师教育实践科(行政楼205 室),学校统筹安排集中教育实习。

(二)辅修专业开课

2022年辅修专业(双学位)报名工作已启动,各二级学院要加大辅修专业宣传力度,并做好教学准备工作,具体要求见《关于2022年辅修专业(双学位)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务〔2022〕61号)。本学期所有辅修课程第三周开课,请各开设辅修专业的学院做好辅修教学任务安排,通知辅修学生按时上课。辅修课程教学日历在第三周完成。

(三)公共选修课安排

公共选修课第二周学生开始选课,第四周开课、第十一周结课,具体安排见《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网上选课的通知》(另行通知)。公共选修课务必在9月25日之前完成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教学日历维护,二级学院教学系(教研室)主任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教师上课时携带教学日历备查。

(四)补缓考工作安排

期初补(缓)考安排在9月3-4日,9月1日学生可登录教务处网站查询考试安排。具体要求见《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补(缓)考工作安排的通知》(另行通知),各二级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一位考生按时参加考试。

(五)教学保障工作

1.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处要保证在8月25日前将所在教室的门打开,做好教室桌椅维护、卫生保洁、照明、粉笔等开学准备工作。根据教育部及安徽省疫情防控文件要求,做好教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实验实训室、体育场地等所有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的全面消毒、检查与维修,确保能够及时投入使用。

2.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做好多媒体设备的维护,确保上课设备正常运行。

3.各实验(实践)中心做好实验课上课前的一切准备,确保实验课程能够正常进行。各实验(实践)中心负责检查实验室的水、电是否畅通,有问题及时报修;完成实验仪器设备检查、调试;做好实验耗材、实验教学运行记录本以及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签到本(或其他考勤方式)等的准备工作;提前整理好实验卫生清理等工作。确保实验课程按时、按要求开出。

4.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按各自职责范围做好各项教学辅助、教学服务工作的检查,确保开学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教学巡查与听课工作

1.各二级学院成立教学工作检查小组(附件4),做好开学初教学工作自查。检查课表安排、教材发放、仪器设备等教学管理工作是否到位,教学秩序是否良好,记录学生出勤、教师到岗和教室冲突等情况,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向教务处反映。

2.各二级学院领导、教学系主任应在开学第一周内深入教学一线进行抽查性听课,了解本单位教师备课情况和学生学习状态。根据《淮南师范学院听课制度实施办法(修订)》(校教学〔2020〕1号)要求,开学第一周各二级学院需向教务处报送本单位“听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领取《听课记录表》,及时发放给所有教师(含兼职教师)。听课记录的真实性和听课任务的完成情况将与教学系(教研室)年度教学考核挂钩,未完成规定听课节数者,除按校教学〔2019〕45号扣分外,当事人当年教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级。

四、其他工作安排及要求

1.各二级学院对照课程表认真核对本学期征订的教材,如有漏订、重订、少订等情况,请于第一周内填写教材补订单或问题解决方案送至教材管理科。

2.原则上教师第一周不得调停课,确实因公、因私需调课的,必须按《淮南师范学院教学调停课管理办法(修订)》(校教学〔2019〕2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调停课管理的通知》(教务〔2021〕6号)规定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办理调课手续,二级学院要严格审核。调课未在系统里办理调课手续的,一律按私自调课处理,构成教学事故的,按教学事故处理。

3.加强外聘教师与校内教师同质管理,严格准入制度,严守课堂教学纪律和教学规范。凡承担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授课任务的外聘教师(含返聘、延聘等),各二级学院要在8月24日前办理聘用手续,并向外聘教师传达学习淮南师范学院相关教学管理文件,确保教学质量。

4.本学期实施2020版人才培养方案的开课课程,若因法定假期而未完成的教学任务,教师要自行安排补课。

5.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务〔2022〕3号)文件要求,做好教学检查的自查工作,并按时提交自查报告。学校将在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中重点抽查上学期教学材料的归档情况。

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高度重视,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准备,确保本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7.zip

附件:

1.XXX学年第X学期期初课表调整申请表

2.实验教学任务统计表(模板)

3.实验教学大纲统计表(模板)

4.二级学院教学工作检查小组(模板)

5.《淮南师范学院课程教学主要环节质量标准》(校教学〔2020〕9号)

6.《淮南师范学院教学调停课管理办法(修订)》(校教学〔2019〕26号)

7.《关于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调停课管理的通知》(教务〔2021〕6号)

 

 

教务处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