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和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2-05-103131

各二级学院:

2022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和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即将开始,此项工作将以教务处初审、学生线上自查、二级学院复审、教务处复核的模式开展。为妥善做好相关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环节学分认定与成绩录入

1.毕业班各类实习、实践、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社会责任教育学分认定工作530日前完成。

2.包括毕业论文(设计)内的所有成绩录入工作须在61日前全部完成。

二、毕业学分统计

1.根据前期毕业资格初审工作安排,各二级学院对照相关年级人才培养方案毕业学分要求,进一步核查各专业学生学业修读与成绩录入情况。此项工作必须在520日前完成。

2.本学期公选课成绩提交后公选课学分仍不足的学生,如创新实践学分超过5学分,超出部分可申请替代公共选修课学分,最多替代2学分。具体请填写《淮南师范学院毕业生创新实践学分替代公选课学分申请表》,并依照申请表要求办理后报教务处。对于未返能返校的毕业生可交由学生辅导员或班主任办理,此项工作必须与530日前完成,逾期不再受理。

三、毕业资格审查

1. 教务处根据《淮南师范学院学分制教学管理实施办法》(校教学〔20149号)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成毕业资格初审工作,在65日前将预审核名单发放给各二级学院,毕业生可在68日前登陆教务处网站毕业资格在线审核系统完成自主查询审核,并及时向所在二级学院反馈相关问题。

2.各二级学院于68日前完成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并将审查结果反馈至教务处,教务处将在69日前成完成毕业资格终审。满足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对于不满足毕业条件的学生,待满足毕业条件后颁发毕业证书。学生可通过两种方式继续完成学业:(1)向学校提出延期毕业申请,学籍按留级处理,编入下一年级同专业继续在校学习; (2)当年按结业处理,两年内返校完成相关课程的重修学习。

3.因毕业论文查重不合格等原因提出缓答辩申请的学生,二级学院安排缓答辩工作应在830日之前完成。

四、学位授予工作

各二级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工作分委员会负责审查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资格,并向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建议。

1.主修学位授予工作流程

1)教务处610日前将毕业生成绩学分汇总表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相关材料分发给二级学院。

2)二级学院组织应届本科毕业生统一填写《淮南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批表》,学生只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在制作学位证时统一粘贴。

3)二级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淮南师范学院全日制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修订)》(校教学〔20202号)各相关条款,对《淮南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批表》中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条件进行逐条审核,并由审核人签字。

4)二级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在审核后的《淮南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批表》上签署学位授予审核意见,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5)二级学院依据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结果填写《淮南师范学院拟不授予学士学位信息汇总表》,于69日前报送教务处学籍科。教务处汇总复核后提交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本学期学士学位评定会员会会议暂定611日召开,各学院务必按时提交学位授予相关审核材料。

6)二级学院根据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的学位授予结果,在《淮南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批表》上填写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意见,统一盖章和粘贴学生照片后放入学生档案。

7)因未完成学业暂不授予学位的同学,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学业后,可向学校申请补授学位。

2.辅修双学位授予工作流程

1)有关二级学院依据《淮南师范学院辅修专业及辅修双学位管理办法》(校教学〔201411号)和辅修专业、双学位人才培养方案完成审查工作。

2)有关二级学院依据辅修双学位审核结果填写《淮南师范学院辅修双学位学位授予资格审批汇总表》,并于69日前报送教务处学籍科,教务处汇总复核后提交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五、证书颁发工作

1.根据毕业资格审核结果,对符合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根据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的学位授予结果,对授予学位学生颁发学位证书。

2.因未完成学业暂不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学生,待符合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后另行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制作发放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电子政务下载)

1.淮南师范学院拟不授予学士学位信息汇总表

2.淮南师范学院辅修双学位学位授予资格审批汇总表

3.淮南师范学院毕业生创新实践学分替代公选课学分申请表

 

教务处   

2022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