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排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1-06-081220

各二级学院: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排课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要求及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理论课程教学安排

(一)2021年6月8-6月16日,将2018级、2019级、2020级、2021级学生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并落实教学任务,设置好相应课程开设部门、任课教师及合班情况等工作;2019级学生使用2018版人才培养方案,2021级学生使用2020版人才培养方案。

(二)学期内有集中实践课程,请提前安排计划,课表安排要分段进行,课程合班上课要注意分段时间的合理安排,避免段内与其它课程冲突;需要其他学院开课,要及时做好信息沟通协调。

集中分段实践时间,将由教务处统一在系统中设置禁止排课。二级学院有集中安排的实践类课程6月11日(周五)上午下班前将安排表发给教务管理科徐方,以便排课前系统设置。

(三)课程库维护。为解决同一课程的课程代码一致性问题,以2020版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代码为标杆,逐步规范教务管理系统中的课程库。2020版的课程代码及编码规则以本文件附件1为准。具体要求:

1.2018级开课课程与2020版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名称、学分、课程性质、考核方式、学时、开课单位等信息一致,使用2020版的课程代码;若不一致,但系统课程库中已有该课程信息,使用系统中课程代码,否则,按2020版的课程代码编码规则,新增课程代码。

2.开课学院将2018级、2020级开课课程信息录入教务管理系统课程库,必填字段包括:课程代码、课程中文名称、课程类别、学分、是否实践课程标记、实践周数、课程学时、成绩录入级别和课程启用年度,且录入信息准确。具体操作见附件2。

3.2019级开课课程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可继承2018级已执行课程,2021级开课课程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可继承2020级已执行课程,不需要录入课程。

4.规定时间结束后,教务处将公布各学院课程录入情况,同时关闭课程录入权限。若在录入过程中出现问题,请联系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协调解决。

(四)教学执行计划录入。二级学院必须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在教务管理系统录入开课计划,课程性质、周课时、起始周、考核方式等课程信息一定要完整准确。人才培养方案如需调整,要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填写《淮南师范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变更审批表》(附件3),审批后交教务处备案。

(五)2021年6月16-22日,教务处教务管理科负责在教务管理系统内进行公共课程的安排。体育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金融与数学学院、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等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公共课的教学任务安排。

(六)2021年6月23-29日,二级学院安排专业课课表。各二级学院根据由教务处分配的教室进行专业课程安排(根据上学期教学运行情况将重新分配教室)。课表安排完成后,请认真核对课表,如有问题及时进行微调(教务管理科可以协助完成)。

(七)2021年6月30日报送《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执行表》(附件4)至教务处10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徐方电子政务平台。

(八)2021年6月30日教务处将公布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安排,教师和学生可以根据教学任务安排合理规划下学期工作和学习活动。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一周教师和学生可以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登陆查询课表。课表一经发布,不得随意更改。开学初两周内除课程表冲突外,一律不予课表变动。

二、实验(实践)课程安排

(一)实验(实践)排课要求同理论课程,第一周安排进行实验室仪器、卫生、试剂耗材的整理等工作,从第二周开始排课。

(二)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明确实验(实践)课程的分组、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和上课地点;在实验教学管理学系统中,进行实验(实践)课程的详细运行安排。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安排

(一)系主任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审核制定学期内集中实践教学计划,认真填写《集中实践教学环节计划汇总表》(附件5)。

(二)教学秘书将系主任审核后的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开课计划和任务及时录入到教务管理系统。

(三)教学秘书编排课表时,应统筹考虑课堂教学与集中实践教学环节时间安排,若有冲突,排课时应分段排课。

(四)工程训练(金工实习)由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统一安排时间周次,详见工程训练安排表(附件6)。

(五)教学秘书将汇总后的《集中实践教学环节计划汇总表》打印稿(签字盖章),2021年 6月30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教务处105室),电子版发送至蔡士凯电子政务平台。

四、相关要求

(一)教师安排要求

1.教授、副教授每学年讲授课程不少于一门,课程的授课学时数不小于32学时;管理为主的“双肩挑”教授、副教授每学年授课学时数不少于16学时。

2.外聘教师实名。需聘请外聘教师(含返聘、延聘等)授课的学院应按照要求提交外聘教师的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排课;外聘教师姓名必须实名,不允许出现“外聘”、“外教”或课程名称(如:韩语教师)等字样。

3.多人合上一门课,填写《淮南师范学院多位教师共同承担同一门课程审批表》(附件7),办理审批手续。

4.原则上教师每学期承担本科生理论教学不超过3门课程,同一教师每天上课原则上不得超过4学时(实践类课程除外)。

5.教师教育类专业,凡属于教材研究、教法研究、习题研究、标准研究、技能训练等课程,若本校没有专职教学法课程教师,原则上均应从中小学、幼儿园外聘。

6.实验部分占比较少的课程,原则上理论与实验教学(课程实验)均应由同一位教师负责,不宜更换教师。

(二)课表安排要求

1.安排课表时,不得使用不计座位数安排课表。所有理论课程原则上从第1周开始。对于有集中实践环节的班级,学生所在学院应提前告知开课学院,开课学院在落实教学任务时,务必分段安排。除此之外,其余课程原则上不得分段安排教学。二节连排不得安排2-3或6-7节;三节连排的课程不得安排2-4或6-8节上课。除每周10节课以上的教师外,不准教师四节连排。

2.周三5-8节、周五7-11节全校不排课。除形势政策、就业指导课程外,双休日、晚上原则上不安排专业课、基础课。确因教学工作需要,需要在特殊时段排课的,请填写《特殊时段排课申请表》(附件8),经教务处同意后方可排课,地点集中安排在泉山校区或东校区教学楼。

3.每门课程应根据总学时数均匀安排周学时,原则上不得集中安排在一段时间完成教学任务。班级课表要均衡,不得出现有一天6-8节,而其他天只有0或2节的现象。

4.避免同一门课程,尤其是学科专业基础课程,不允许排在相邻两天上课,不允许一个班级同一门课程同一天排四节课以上。

5.专业课上午第1-2节必须排课。专业课单班上课,尽量安排B单元教室。

6.公共体育课请尽量安排在3-4节和7-8节。

7.公共类课程(体育课除外)合班原则上要求同学院、同年级、同专业合班,不同学院、不同年级、不同专业不允许合班。实践环节时间不一致的班级不允许合班。

8.同一门课程教学运行中需在不同场所上课,排课时要安排到位,不能出现课表中排在教室,实际上课在其它地方现象。

9.技法课程不在教室上课的课程,不要安排教室。但技法课程的详细运行安排,于开学第1周报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备案。

10.法学院的实务课程,凡在固定教室上课的,一律进课表,课表中明确时间和教室。

11.生物工程、化学与材料工程等学院的实验项目为3课时的,一般排在下午5-7节,相关学院教学秘书要提前与教务处教务管理科沟通,避免安排公共课占用下午时间。

12.排课时尽量先使用分配给本单位的教室。

13.外语楼除听力课外,不安排其他专业的学生上课。

14.理论课排课原则上安排在教学楼。

 

附件:

1. 2020版课程代码库及编码规则

2.课程库课程信息录入说明

3.淮南师范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变更审批表

4.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执行表

5.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集中实践教学环节计划汇总表

6.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工程训练课程安排

7.淮南师范学院多位教师共同承担同一门课程审批表

8.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特殊时段排课申请表

 附件1-8.rar

 

教务处

2021年6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