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重修、补修课程与原培养方案修读课程内容一致学分相当,课程代码或课程名称不一致的,需办理课程替代。其办理流程如下:
1.学生前往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申请替代;
2.二级学院相关工作人员核实需替代课程代码并登记汇总;
3.二级学院统一报教务处学籍科办理课程替代;
4.教务处学籍科统一批量更改。
注:此流程只适用于当学生重修、补修课程代码或名称与学生所在年级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修读的课程代码不一致时办理。
学籍异动学生因人才配方方案调整申请课程替代的不适用此流程。
学生重修、补修课程与原培养方案修读课程内容一致学分相当,课程代码或课程名称不一致的,需办理课程替代。其办理流程如下:
1.学生前往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申请替代;
2.二级学院相关工作人员核实需替代课程代码并登记汇总;
3.二级学院统一报教务处学籍科办理课程替代;
4.教务处学籍科统一批量更改。
注:此流程只适用于当学生重修、补修课程代码或名称与学生所在年级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修读的课程代码不一致时办理。
学籍异动学生因人才配方方案调整申请课程替代的不适用此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