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级新生学籍信息核对维护与复查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9-09-232446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19级新生学籍电子信息注册工作,保证我校学生学籍学历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生学籍信息校对和维护工作

(一)学生校对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

1.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是学生在校期间唯一注册信息,学生只有通过电子学籍注册后才能真正获得学籍,一经上报不得进行修改,信息漏报、错报将直接影响学生学历电子注册。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生进行校对并按时上交校对结果(校对表由教务处发放至各二级学院)。

2.信息校对范围为2019年秋季入学新生,不包括复学、留降级学生。如校对表上有未报到的学生,请予划线删除,并由辅导员(班主任)在备注栏中注明并签名确认;如有学生请假未按时报到,请辅导员(班主任)在备注栏中注明并签名确认;如有学生在表上遗漏,请在表后把该生信息补上,并由其本人签名确认。

3.学生需逐项对表中每一条信息进行校对,如信息无误,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如家庭所在地(精确至地级市)、民族信息错误学生需在表格备注栏中填写正确信息并签字确认后持身份证到教务处学籍科(办公楼108)审核修改;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信息原则上与高考报名信息一致,不得修改,如确实有误需修改的,应按照学校《关于加强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更改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办理。

4.信息校对完成后,班主任或辅导员必须在校对表上签名确认,由二级学院领导审核后加盖公章后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教务处学籍科(办公楼108,交送截止时间为927日。

(二)教务系统学生基本信息维护

目前新生已可访问教务系统,但必须学生完成学生基本信息维护后方可正常使用。教务系统中学生必须维护三项信息,分别为学生基本联系方式中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地址和家庭成员父母信息。其中家庭成员父母信息是为了父母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所填报,如学生父母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必须如实填写父母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如不申请可只填写父母姓名无需填写身份证号。具体要求与操作方法见附件1

(三)学生个人学籍照片核对

2019级新生入学拍摄的学籍照片现已全部导入教务系统,学生需登录教务系统查看自己的照片信息,如发现错误请及时反馈至教务处学籍科(办公楼108)。

二、新生学籍复查与注册工作

新生学籍复查与注册工作是新生入学复查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新生辅导员(班主任)需登陆教务系统在报到注册管理页面下完成相关工作,具体要求与操作方法见附件2。新生入学复查其他工作请遵照学校招生办公室另发新生复查文件执行。

附件:1,教务管理系统学生个人信息维护操作说明

      2.教务管理系统新生学籍复查与报到注册功能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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