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统一考试将于2019年1月12日--18进行(考查课程考核在最后一次上课时随堂进行,如果同一门课程涉及多个专业或班级,由开课学院统一安排。),为保证考试工作有规范、有序进行,现将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命题及考场编排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试卷命题及相关要求
(一)试卷命题
1.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开设的课程(包括理论课、实验课和实践课)都应进行考核。命题以教学大纲、考试大纲为依据,遵循“因材施考、难度适中、类型多样、题量适宜”的原则。对口招生专业的课程考核,应区别其他普招专业,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拟制难度适宜的试卷。
2.提倡教考分离,鼓励采用试题库或试卷库命题。已建立试题(卷)库的课程,课程所在二级学院按要求填写试卷审批表两份,教务处随机抽取试卷用于考试,不适合的试卷库,课程负责人可以对试卷内容进行调整;尚未建立试题(卷)库的课程,由教学系(部)组织教师拟定难度相当的A、B两套试卷,并做好评分标准或参考答案(模板见附件)。A、B两套试卷的重复考题分值不得超过20%。
3.各教学系(部)开设课程拟选用的试卷由本系(部)主任负责审查,并正确完整填写《命题审批表》,审查合格后系(部)主任审查并报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审查,审查合格后在《命题审批表》上签字。请系(部)主任认真审核,如因审查不严造成试卷出现重大问题,将负审查责任。命题结束后,出卷教师要严格保密,不得和其他教师进行交流试题、更不得泄题,否则按相关文件处理。
4.凡属课时、学分、教学大纲要求相同的通识教育课、学科基础课和部分专业课,统一考试时间,采用同一试卷考核,请各二级学院严格审查。
(二)考核方式改革
学校鼓励教师进行考核方法改革,发挥考核对“教”与“学”的引导作用,强化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培养。拟采取新的考核方式的课程,由课程组或任课教师提出改革方案,经系(部)主任同意后报学院行政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批。
(三)试卷交送、领取及保密要求
1.试卷分类、分学院统一由教学秘书(教学办公室主任)统一收齐后交教务处考试管理科,12月10日考试、考查课程试卷分类统一提交到教务处107办公室。
2.2019年1月6日,各学院领取考查课程试卷;2019年1月10-11日领取考试课程试卷(具体领试卷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3.试卷相关责任人应严格做好相应环节试卷保密工作,严防试卷、试题泄漏。试卷在命题、打印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卷应及时销毁。
试卷相关责任人包括:出卷教师、教学系(部)主任、教学秘书(教学办公室主任)、学院分管理领导、考试管理科验卷人、试卷印制环节相关人员、有机会接触试卷的相关人员。
二、期末考试考场编排
1.各二级学院以教学系(部)为单位,组织任课教师认真核对集中安排考核课程及授课班级信息,核对无误后,11月30日17:00前由二级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内完成课程考核方式(考试--集中,考查--分散)及考试时间段(期末:B)的设定。
2.教务处12月4日前初排考试课程的期末考试考场安排、考试时间,12月8日前二级学院核查课程考试安排情况,如有问题及时反馈,12月9日教务处公布期末考试考场安排。
3.二级学院于12月14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内安排期末考试监考教师,除离退休、外聘教师、考务及巡视人员(包括处级党政领导、教学秘书和一名备考)外,所有加入教学系(部)的专、兼职教师均须参加监考。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监考,需填写《淮南师范学院期末考试监考请假审批表》(教务处网上下载)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总教师数的10%。教务处12月18日前公布期末考试监考安排表。
各二级学院应按照《淮南师范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程》(校教学〔2017〕31号)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扎实细致地做好期末考试准备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教 务 处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