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级新生学籍电子信息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8-10-1012306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18级新生学籍电子信息注册工作,保证我校学生学籍学历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现就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对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

1.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是学生在校期间唯一学籍注册信息,学生只有通过电子学籍注册后才能真正获得学籍,一经上报不得进行修改,漏报、错报将直接影响学生学历电子注册。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生进行校对并按时上交校对结果(校对表由教务处发放至各二级学院)。

2.信息校对范围为2018年秋季入学新生,不包括复学、留降级学生。如校对表上有未报到的学生,请予删除,并由班主任或辅导员在签名栏中注明并签名确认;如有学生请假未按时报到,请班主任或辅导员在签名栏中注明并签名确认;如有学生在表上遗漏,请在表后把该生信息补上,并由其本人签名确认。

3.学生需逐项对表中信息进行校对,如信息无误,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如姓名拼音错误可直接在信息表上修改后签字确认;如家庭所在地(精确至地级市)、民族信息错误学生需持身份证到教务处学籍科(办公楼108)审核修改;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信息原则上与高考报名信息一致,不得修改,如确实有误需修改的,应按照学校《关于加强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更改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办理。

4.信息校对完成后,班主任或辅导员必须在校对表上签名确认,由学院领导审核后加盖公章,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教务处学籍科(办公楼108,交送截止时间为1017

二、教务系统学生基本联系方式信息维护

为了便于学生后期能够正常使用教务系统,尤其是在密码遗忘后能及时找回密码。现需要对学生基本联系方式信息进行维护,学生只能通过正确的联系方式才能重置并找回密码。学生基本联系方式中,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地址必须正确填写,其他信息学生可根据情况选择填写。

  教务系统登录:                  



      


信息维护操作指南:

  


三、学生个人学籍照片核对

2018级新生入学拍摄的学籍照片现已全部导入教务系统,学生需登录教务系统查看自己的照片信息,如发现错误请及时反馈至教务处学籍科(办公楼108)。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18年10月10日